武汉校区职工及在校学生落户流程

作者: 时间:2018-09-30 点击数:

一、在武汉校区工作的长大职工落户武汉校区集体户流程(同时适用于在武汉高校就读的在校硕士和博士生)

审批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年龄限制;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学位的,年龄须不满40周岁。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 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2002年之前获得学位的不需要提供该表。

5、职工证明。

6、如果已婚,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

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蔡甸大街221号)

二、在校本科生落户

条件:

在武汉高校就读的本科生无论应届或是往届均可落户

办理流程:

每年招录的新生,凭通知书、招生名册、户口迁移证(本市提供户口簿),由学校户籍室统一办理;

往届生凭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招生手册(招生办开具)、学校户籍室开具的证明,迁移证(本市提供户口簿),到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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