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消防科 时间:2024-06-2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近期国内接连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对高校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落实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校园暑假期间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尽快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部位:礼堂、室内体育场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在建及维修工程场所等。学校安全委员会组织专班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二、工作重点

1、消防通道是否有占用、堵塞现象,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2、是否有将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带进室内充电,学生宿舍、居民区,教学行政区域是否有飞线充电现象。

3、危化品是否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

4、食堂是否配备了相关天然气浓度报警装置,是否按操作规程用气、用火、用电。

5、在建及维修工程场所要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水电作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操作。

6、学生宿舍(包括社会化公寓)二楼或二楼以上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须拆除,一楼门窗上的障碍物因安全角度不便拆除的,需在障碍物上开设一人进出的出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蚊香和违规电器。

7、加强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寝室安全教育,做好实验室假期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各单位对照重点和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针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上报消防安全隐患。

3、武汉校区由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牵头进行安全检查。

4、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安全隐患排查表或以盖章电子文档于7月5日之前报保卫处消防科指定邮箱。

联系人:燕老师(8060949)邮箱:1135201782@qq.com。

办公地点:原13号研究生楼213室  消防科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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