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消防科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宣教活动各项工作,有效增强全体师生防灾意识,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所发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领域防灾减灾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的要求,组织各单位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9日至13日

二、活动主题

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预防工作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科学分析和认真研究本单位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析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对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要高度重视“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切实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作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校园网、板报专栏、横幅标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知识讲座、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三)丰富活动内容,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1.组织一次学习培训。根据《通知》内容,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防灾减灾视频(可在附件中进行选择)

2.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开学安全检查和五一劳动节前安全检查的隐患问题,立即落实立整立改,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我排查、我发现、我整治”活动。要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针对暴雨、内涝、台风、地震、火灾等易发灾害带来的威胁,抓好防汛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重点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室(柜)、消防设施、供水供电系统等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分期分批抓好整改。

3.普及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6:30在东校区图书馆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演练时请参与演练的人员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切勿惊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总结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并于5月15上午将活动周开展情况材料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报送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燕老师(8060949)邮箱:1135201782@qq.com。

办公地点:原13号研究生楼213室 消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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