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校园消防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作者:消防科 时间:2021-05-1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国家第十三个“防灾减灾日”。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校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结合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年度安排,定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活动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05月17日

三、活动内容

(一)各单位组织自查,上报防灾减灾救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委员会组织专班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二)对学校所有场所,重点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科研实验室内油、水、电器等情况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排查,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校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力度,摸清隐患底数,做到消防安全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消防隐患整治不留死角。

3、本次大检查突出以下内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

4、武汉校区要同时安排进行一次消防隐患大排查,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5、各单位防灾减灾救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报告于5月17日之前交保卫处消防科。(东校区13号学生公寓 213室、电话8060949)。消防科汇总后5月18日前要将学校防灾减灾救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报省教育厅,请各单位抓紧落实。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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