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动车辆限速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广大师生及职工:
随着学校教学工作逐步进入正轨,校园内又焕发出了蓬勃生机,目前校内主干道上行人占用率较之前大增,加之校园机动车增长速度过快,机动车辆、行人、道路三者之间的矛盾凸显。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校园内开快车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师生出行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出行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内行驶的车辆限速30千米/小时,并将在近期组织进行机动车辆限速专项治理活动。保卫处根据工作方案将在校园主要通道安排专人设立流动监测点,后续计划部分路段安装测速警告设施,同时对于超速的车辆作如下处置:
1、在校园网定期公布超速行驶的车辆号牌及车主姓名。
2、车辆涉及校园内超速行驶的,将向车主所在单位上报相关信息,并由单位自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校内车辆两次超速行驶的,将上报学校纪检委,车主由纪检委派人谈话;三次超速行驶的车辆将被取消进入校园权限,直至本人向保卫部门提交保证书后方可恢复。
4、校外车辆第一次超速将限制进校,需车主向保卫处提交保证书后方能再次开放进校权限;出现三次超速行为将永久取消进校资格。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自10月5日起开始实施。“保证他人的安全,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责任”,在此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限速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