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动车辆限速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广大师生及职工

随着学校教学工作逐步进入正轨,校园又焕发出了蓬勃生机,目前主干道上行人占用率较之前大增,加之校园机动车增长速度过快,机动车辆、行人、道路三者之间的矛盾凸显。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校园内开快车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师生出行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出行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行驶的车辆限速30千米/小时并将在近期组织进行机动车辆限速专项治理活动保卫处根据工作方案将在校园主要通道安排专人设立流动监测点,后续计划部分路段安装测速警告设施同时超速的车辆如下处置:

1在校园网定期公布超速行驶的车辆号牌及车主姓名

2、车辆涉及校园内超速行驶的,将向车主所在单位上报相关信息并由单位自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校内车辆两次超速行驶的,将上报学校纪检委,车主由纪检委派人谈话三次超速行驶的车辆将被取消进入校园权限,直至本人向保卫部门提交保证书后方可恢复

4、校外车辆第一次超速将限制进校,需车主向保卫处提交保证书后方能再次开放进校权限;出现三次超速行为将永久取消进校资格。

次专项治理活动105日起开始实施“保证他人的安全,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责任”,在此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限速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0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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