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不尽责酿火灾,责任人被拘留10天~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19-10-31 点击数:

 

  据厚街镇公安分局消息:10月18日凌晨,厚街镇新围社区特冠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10月22日,该企业消防责任人因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违规开展生产,被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案情回顾



 

18日凌晨3时许,

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新围村一厂房发生火灾

 


 

  接报后,市、镇消防部门及镇相关部门迅速到场处置,派出23台消防车到场几救援,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大队初步调查,起火面积约38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凌晨工厂夜间生产时机器起火所致。



 

  经厚街消防大队对起火原因认定:起火点位于厂房一层生产设备设置处(该设备为西侧墙角数起第四台,距西北内墙约17.3米,距东北内墙约16.4米),起火原因为生产设备故障引燃可燃物所致。经河田派出所调查:该企业消防责任人陈某(男,39岁)对该起火灾的发生负有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违规开展生产的责任。10月22日,厚街公安分局河田派出所对企业消防责任人陈某进行审查,陈某对其过失引至火灾的违法事实陈述不讳。目前,厚街分局已对违法嫌疑人陈某作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防安全责任



一、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构建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验、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置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所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五、单位各内设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六、单位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落实消防工作计划,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四)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五)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六)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七)记录有关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八)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员工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维护单位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认真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悉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四)发现火情或接到火警通知后,第一时间进行确认并报警,使用就近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同时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五)接受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本单位、场所火灾的危险性和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及火灾逃生方法;会报警、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八、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九、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保障消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十、单位应制定消防组织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燃气(油)、电气设备防火安全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大学保卫处 © 版权所有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