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长江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二、制定《长江大学校属单位年度治安治理责任书及考核细则》并组织签订。
三、落实荆州市地方各级政府对长江大学各校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四、配合荆州市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对长江大学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五、指导、检查校属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制定安全与保卫处、武装部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考核、总结工作。
七、负责安全与保卫处、武装部各类文字材料的编写,文书的处理,管理处内宣传网站。
八、负责安全与保卫处、武装部的档案管理,资产物质的管理,协助处长管理财务,做好报帐工作。
九、负责处内职工考勤,负责处内各种会议的筹备并做好记录。
十、协调处机关各科室和校区各保卫科的工作,落实督办处领导的决定,搞好后勤保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