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节放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2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委员会总体部署,决定在国庆节放假前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检查方法

各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各教学院精准梳理学生去向和留校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人身侵害和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安全制度: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明确,是否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严禁电动车入室、上楼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人员密集建筑及在建工地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预案制定及演练、《长江大学消防器材检查卡》填写情况。

(四)食品安全及天然气使用安全:重点检查食堂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针对天然气使用和设备安全进行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化学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

(六)集体活动安全:着重检查校内重大活动、大型集会等活动是否报批;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如期完成,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对重点部位开展抽查。

2、武汉校区由武汉校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

3、各单位请于9月30日下班前将《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报保卫处消防科,或发送电子档至指定邮箱。

办公地址:原13号学生公寓 213室,办公电话8060949

邮箱:1135201782@QQ.com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5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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