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龚鹏飞、芦志国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5-09-19 点击数: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拟确定龚鹏飞、芦志国两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党委保卫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保卫部支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 月23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631


 

长江大学党委保卫部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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