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消防科 时间:2024-02-2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高校春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学校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春季开学期间对全校范围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形式

校属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对学校重点区域和部位同步进行抽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所属管理区域的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大学生活动中心、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燃气和配电设施等场所,针对防火、防盗、用火、用电等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2、对所属管理及办公区域内的消防基础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如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灭火器、消防栓开展常规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填写2024年《长江大学消防器材检查卡》。

3、针对电动车充电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将电动车或电池带入学生宿舍楼、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充电,禁止私拉电源线充电等违规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如期完成。

2、武汉校区由武汉校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

3、各单位请于3月4日将《长江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加盖公章后交保卫处消防科,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原13号学生公寓213室,办公电话8060949,邮箱:1135201782@qq.com)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二0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xlsx



(撰稿:万杨,审核:喻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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