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8 点击数:

根据《省校安委办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校安办〔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正在进行的消防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质量,扎实做好学校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持续推动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向上向好,学校安全委员会决定在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进行消防检查,现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瞪大眼睛盯紧校园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学校应对火情的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消防检查工作,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江万哲

副组长:        凡启兵  唐伦刚  张文君

   周锦华  刘金科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

所属管理区域的宿舍、礼堂、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电化教学中心、配电室等大量使用电气设备场所。

2、检查内容:

所属管理及办公区域内的消防基础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正常闭合,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灯能否断电自亮,消防栓是否有水,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管理等。

针对电动车使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电动车进宿舍、上楼层、安全出口附近充电、私拉电源线充电等违规现象。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在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

2、抓好问题整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处置预案的“五落实”。对自身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书面整改方案,上报学校安全委员会。

3、及时报送资料。在安全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于12月8日之前,将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和《长江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一并报送至保卫处。

4、严肃追责问责。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同步开展抽查,如因安全检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3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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