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庆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国庆节和长江大学合并组建二十周年暨高水平大学建设主题活动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安全委员会总体部署,现就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和重点,全面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找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迅速予以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要采取严密的防范监管措施。

1、所属管理区域的办公场所、教室、宿舍、礼堂、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电化教学中心、配电室等大量使用电气设备场所,针对防火、用电、天然气安全等事项进行检查。

2、所属管理及办公区域内的消防基础设施器材,如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灭火器、消防栓开展常规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消防器材检查卡》,确保设施设备正常。

3、针对电动车使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电动车进宿舍、上楼层、逃生通道附近充电、私拉电源线充电等违规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如期完成,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对重点部位开展抽查。

2、武汉校区由武汉校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

3、各单位请于9月28日下班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报保卫处消防科,或发送电子档至指定邮箱。

办公地址:原13号学生公寓 213室,办公电话8060949

邮箱:1135201782@QQ.com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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