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3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消防安全是“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中年度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单位消防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会议记录上消防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总结;积极参加学校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

2、制度规范,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疏散预案完善;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有专人负责;单位区域内消防施设保存完好;及时上报有关消防的材料。

3、培训演练,扎实有效。单位能够认真开展各项消防活动,图片资料保存齐全;教职工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培训演练活动,有签到、有图片、有内容;每学期在学生中至少组织2次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活动,有签到、有照片、有内容;师生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的基本使用方法。

4、安全防范,措施得力。定期开展对所属学生宿舍、办公场所等管理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师生在校园内无违章用电、用火、用气现象;严格履行大型活动的报备、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火情及时有效控制。

5、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学校下发的整改通知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所属办公场所和管理区域疏散通道畅通、楼梯间无杂物堆放,无电动车进入充电;所属办公场所、经营场所装修时改变防火结构、改动消防设施及时报批,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发现火灾隐患,自行整改,有整改记录;所属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学生公寓等没有发生火情、火灾事故。

二、评选方式和数额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将在部门自查与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申报,由学校安全委员会结合平时掌握的实际情况和考评情况确定,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20名。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将《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加盖公章)11月3日17时前交到保卫处消防科,电子版发送到1135201782@qq.com

联系人:燕老师(8060949)

办公地点:原13号研究生楼 213室消防科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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