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省教育厅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安全,扎实开展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净化校园安全环境,夯实校园安全基础,提升学校安防能力。
二、检查内容
要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究当前安全工作的形势和规律,重点查找和解决“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具体、安全隐患不整治”等问题。
1.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专项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宗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坚持把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消防安全情况。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办公楼、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网络中心、会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燃气管理、疏散通道、灭火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等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电动车使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电动车上楼层、通道附近充电、私拉电源线充电等违规现象。
4.学校建筑物安全。以校舍、食堂、实验室、教室、机房、图书馆等人群较集中场所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认真整改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施工场地要与教学、生活区有效隔离,封闭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5.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加强大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6.食堂和食品安全。健全并落实以食堂、超市和小卖部为主要对象的食品和监安全风险防控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做好食品安全从业人采取员教育培训,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7.校园综合治理。重点检查各校区常态化疫情防控门禁管理、校园巡查制度是否健全;学校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通道等视频监控是否达到全覆盖并保证正常运转等。
8.校园道路安全情况。加强校园车辆通行管理,检查各校区道路及周边辅助设施是否安全,交通标识、车辆停放是否清晰;检查校园道路道沿井盖缺失、路面塌陷及铺装路面损毁情况。
9.学生管理及宿舍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及谈心谈话工作是否落实落细,建立重点学生信息台账,及时化解学生因心理问题可能出现的隐患。排查各校区学生公寓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10.其他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意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开展师生反诈防诈宣传教育,动员师生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切实按要求落实三个100%。。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在5月20日之前,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
2.抓好问题整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处置预案的“五落实”。在6月10日之前完成整改。对自身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书面整改方案,上报学校安全委员会。
3.及时报送资料。在安全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于6月20日之前,将书面总结和《长江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一并报送至保卫处。
4.严肃追责问责。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同步开展抽查,如因安全检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2年5月3日
长江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