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国保科 时间:2021-04-14 点击数:

校属各二级单位: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广大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以及荆州市委国安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任务和我校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4月15-4月20日,集中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通过电子显示屏刊发国家安全以及反恐维稳宣传标语。(宣传部、后勤保障部)

(二)制作国家安全宣传展板,在东西校区分别展出。(保卫部)

(三)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学院通过主题班会、思政课、专题讲座和观看视频资料等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各学院)

1、观看公开课。教育部组织录制“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4月14日至20日,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视频、快手、B站、微博、抖音等直播平台,各学院可结合网络授课计划,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观看学习。

2、参与“全国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师生可通过微信搜索“中国大学生在线”订阅号,点击菜单栏“国家安全”参与竞答游戏,在校学生可通过在线竞答获得中国大学生在线颁发的学习证书。

3、观看学习“《一起涨芝士》之国家网络安全特辑”。学院师生可通过微信搜索“中国大学生在线”订阅号,点击活动期间推送的文章进行观看。

(四)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进行重点宣传,陆续刊播学校各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动态报道,及时转播(发)中央、省市媒体相关报道。(宣传部)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正面、广泛、深入宣传,加强主动、准确、有效引导,着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生动性、时效性

2、各二级单位开展有代表性、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请以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至保卫处国保科备案

国保科科长:王东,办公电话:8060393,邮箱地址:2421308009@qq.com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2021年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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