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消防科 时间:2021-02-0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春节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提示》和《长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湖北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年度安排,定于春节前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彻底检查火灾隐患,安全文明过好春节

、活动时间:2021年02月01日至0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各单位组织自查,上报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委员会组织专班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二)对学校所有场所,重点对学校食堂、消防控制室、各单位办公室,学生宿舍、仓库、科研实验室内油、水、电器、校内在建工地等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消除因当前学校放假人员缺失造成的失控漏管现象,全部逐一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排查,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消费安全意识;落实值班值守,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加大校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力度,摸清隐患底数,做到消防安全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消防隐患整治不留死角。

3、本次大检查要突出以下内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

4、武汉校区由武汉校区后勤保障部牵头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5、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报告于3月6日之前交保卫处消防科。(13号学生公寓 213室、电话8060949)。消防科汇总后3月10日前要将长江大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报省教育厅,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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