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本着“人车井然有序,来往安全第一”的原则,为切实有效保障校内行车安全,保卫针对校内车辆行驶超速现象计划加强车辆测速管理对超速行为严格管制,切实落实警示、处罚等对应措施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速等违规行为监测点设置

1、东校区1-4号学生宿舍楼通道前设置固定测速点。

2、东校区14号教学楼东北角(明德西路)设置固定测速点。

3、东校区移动测速设备1套实施流动设置。

4、西校区图书馆(轩辕璐)设置固定测速点。

5、西校区4号教工宿舍西侧(维新大道)设置固定测速点。

6、西校区百川大道为单行道,轩辕璐与百川大道交汇处设置逆向行驶抓拍点。

、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标准

机动车辆安全行驶限速标准:30KM/h三轮车、电瓶车(含三轮、四轮)行驶限速标准:20KM/h

机动车辆超速行为处置

1、校内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一次,信息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超速车主,并在校园网公示。

2、校内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两次,信息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超速车主,并由保卫处警示提醒车主,在校园网公示。

3、校内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三次,信息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超速车主。保卫处将向车主所属单位开具书面通报告之书,督促单位对超速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限制该车辆2周内禁止进入校园。禁行期限达到后车主如需再次开通进校权限,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和保证,经审核通过后方能通行。

4、校外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三次,信息将通过各门禁设备播报告知超速车主,并拉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长江大学保卫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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