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人车井然有序,来往安全第一”的原则,为切实有效保障校内行车安全,保卫处针对校内车辆行驶超速现象,计划加强车辆测速管理,对超速行为严格管制,切实落实警示、处罚等对应措施,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速等违规行为监测点设置
1、东校区1-4号学生宿舍楼通道前设置固定测速点。
2、东校区14号教学楼东北角(明德西路)设置固定测速点。
3、东校区移动测速设备1套实施流动设置。
4、西校区图书馆(轩辕璐)设置固定测速点。
5、西校区4号教工宿舍西侧(维新大道)设置固定测速点。
6、西校区百川大道为单行道,轩辕璐与百川大道交汇处设置逆向行驶抓拍点。
二、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标准
机动车辆安全行驶限速标准:30KM/h;三轮车、电瓶车(含三轮、四轮)行驶限速标准:20KM/h
三、机动车辆超速行为处置
1、校内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一次,信息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超速车主,并在校园网公示。
2、校内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两次,信息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超速车主,并由保卫处警示提醒车主,在校园网公示。
3、校内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三次,信息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超速车主。保卫处将向车主所属单位开具书面通报告之书,督促单位对超速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限制该车辆2周内禁止进入校园。禁行期限达到后车主如需再次开通进校权限,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和保证,经审核通过后方能通行。
4、校外注册车辆违规超速三次,信息将通过各门禁设备播报告知超速车主,并拉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长江大学保卫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