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消防科 时间:2022-08-2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高校秋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学校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秋季开学期间对全校范围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形式

校属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学校安全委员会将对学校重点区域和部位同步进行抽查;

二、自查重点内容

1、所属管理区域的宿舍、礼堂、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电化教学中心、配电室等大量使用电气设备场所,针对防火、防盗、用火、用电等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2、所属管理及办公区域内的消防基础设施器材,如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灭火器、消防栓开展常规检查,摸清底数,确保设施设备正常。

3、针对电动车使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电动车上楼层、通道附近充电、私拉电源线充电等违规现象。

4、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对于假期人员出行审批、学生安全管理、健康监控等事宜进行排查,确保程序到位、信息及时、处置有效。

三、工作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如期完成。

2、武汉校区由武汉校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

3、各单位请于9月16日之前将安全自查简报加盖公章后交保卫处消防科,也可将加盖公章的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原13号研究生楼 213室,办公电话8060949,邮箱:1135201782@qq.com)


长江大学安全委员会

0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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